1.支出内容与项目开支范围不相符。
2.预约报销(收入申报)单和票据粘贴单缺项目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
3.低值易耗品采购缺验收手续,未附《青海师范大学低值易耗品验收单》,验收单未加盖公章、缺少单位负责人、采购人、验收人签字(不能为同一人)。
4.科研项目报销额度超支。
5.劳务费发放与项目开支范围不符。
6.劳务发放超出规定发放标准。
7.劳务费发放未附详实事由(含提供劳务时间、具体劳务内容,计算劳务费依据等)。
8.外拨经费未附项目协议和支付合同。
9.对公转账信息与发票收款单位不一致。
10.课时费发放未附课程表或所附课程表和发放表不相符。
11.校外专家劳务费未附职称资料。
12.咨询费发放未明确咨询方式和咨询内容、咨询结论。
13.实习指导费、论文答辩费等未附学生名册。
14.采购业务5000元以上未附合同。
15.发票或销货清单未盖章,缺销货清单,或销货清单非税控系统清单。
16.电子发票重复报销、或未查验发票真伪。
17.发票超过报销时限,未附合理说明材料。
18.发票抬头错误。
19.涂改发票。
20.公务用车租赁未附《青海师范大学公务用车租赁审批单》。
21.差旅费缺少《青海师范大学教职工出差(请假)审批表》(系统打印)、不符合乘坐飞机条件且没有事前办理乘坐飞机审批手续。
22.出差日期、天数与出差审批表不符。
23.外出调研未附调研日志。
24.超过现金支付限额(2000元)但未附转账记录或截图。
25.邮寄费没有邮寄明细。
26.版面费未附录稿通知。
27.购买固定资产但未办理固定资产验收手续。
28.外出参加会议、培训,未附文件,住宿费未附酒店出具的住宿清单。
29.举办会议未附参会人员签到原件、会议议程等资料。
30.超标准支出会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