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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销注意事项十三、这些“差旅”不能有

一、违规差旅的具体表现

(一)借差旅名义公款旅游

1.“顺带游”,借公务之机擅自变更差旅路线,绕道旅游景点延长时间参观游览;

2.“借壳游”,借口学习培训、党日活动,实为游山玩水;3.“夹私游”,公私不分“搭便车”,带上亲属、邀上朋友共同游玩风景名胜区,吃住行玩等费用一并从公款列支;

4.“公权游”,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参观游览活动。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用

1. 虚构差旅事由、天数或人数;

2. 使用虚假发票报销交通、住宿、餐饮费用;

3. 超标准报销差旅补助(如虚报高铁一等座、五星级酒店住宿等)。

(三)超标准、超范围差旅接待

典型表现

1. 差旅接待中安排高档餐饮、赠送礼品礼金;

2. 接受企业或下属单位安排的超标准接待;

3. 借差旅之机接受旅游、娱乐等安排。

四、变相发放差旅福利

1. “差旅补贴”名义向职工发放福利;

2. 将差旅费用用于个人消费并报销。

二、违规差旅为何 “不能有”?

一)触碰纪律红线

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情节严重者将被党纪政纪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滋生腐败温床

公款滥用背后可能隐藏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破坏公务活动的严肃性,损害政府公信力。

三)浪费财政资金

违规差旅导致公共资金被挥霍,违背 “厉行节约” 原则,挤占正常公务支出资源。

(四)败坏社会风气

若公职人员借差旅谋私,易引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助长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差旅虽小,纪律事大

违规差旅看似是“小事”,实则是对纪律规矩的无视。所有工作人员,都应恪守“公务差旅必须务实、节俭、规范” 的原则,让每一笔差旅开支都经得起纪律和法律的检验。唯有如此,才能守住廉洁底线,维护公权力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