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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出台《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2016-2020年)》

 

为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青海财政以加强政府绩效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主线,以责任、法治、特色、质量、改革为切入点,以全面加强重点工作为突破口,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量和实效为关键,近期编制出台了《青海省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2016-2020年)》。
    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把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作为预算管理的必要前置和约束条件。从2016年起,所有申请财政资金的预算支出都要设定绩效目标并开展绩效监控,所有执行完毕的财政资金都要由资金使用单位对照实现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到2020年,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范围覆盖全省各级预算部门和单位,覆盖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所有财政资金,实现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全覆盖。
    二、全面加强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在省级预算部门全面开展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综合绩效考评自评价的基础上,实现财政部门对一级预算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再评价的全覆盖,有下属部门(单位)的预算部门要选择1-2个下属部门(单位)开展再评价试点。2016年各市(州)、县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再评价工作的覆盖面要达到60%。预算部门要扩大对下属部门(单位)预算管理综合绩效再评价工作,逐步实现自评和再评价的全覆盖。到2020年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综合绩效考评范围覆盖全省各级预算部门和单位。
    三、全面推进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进一步健全完善省对市(州)、县、乡三级财政管理绩效考评机制,及时补充完善和调整考评指标体系,并与财政部地方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评价和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有效衔接。省对下考评结果作为省目标考核办考核市(州)、县政府领导班子及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绩效目标的重要依据。
    四、全面拓宽专项支出绩效评价的领域范围。适应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要求,以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民生财政政策等为重点,不断拓展预算绩效管理的模式,逐步以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向财政政策、制度等多个重点领域延伸,发挥绩效评价在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制度、促进部门履职、落实民生政策等方面积极作用。
    五、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构建科学、适用的分级分类绩效评价体系和动态考评指标库,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数据信息库和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充实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库和专家库,接受人大、政协以及审计、监察部门、社会公众等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多方位监督。
    六、全面发挥预算绩效管理实效。建立绩效信息同预算结合机制,完善绩效信息报告机制,规范绩效信息反馈机制,健全绩效信息公开机制,建立依据绩效的奖惩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以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倒逼各地、各部门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预算,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方案》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监控为保障,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运用为关键,力争用3-5年时间,构建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管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切实提高管理效率,改善决策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