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类费用报销流程
(一)研究生调研、差费、版面费的报销
1、办理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外出审批表、经费计划申请书;
2、在财务处领取差旅费报销单、票据粘贴单;
3、将车船票、订票费、行车寄存费、住宿费等发票粘贴在票据粘贴单上,同时将张数和金额填写在粘贴单的相应位置;
4、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5、在票据粘贴单、差旅费报销单上由导师及研究生处领导签字;
6、研究生发表论文,必须具备税务监制章和财务专用章正规发票,项目名称只能填写版面费或者发表费,其他项目名称不予报销;
7、以上手续齐全后,携带经费IC卡到财务处稽核办理财务手续。
8、如有欠缴学费、住宿费的情况,则不予报销。
(二)学生实习费用的报销
1、提供经教务处审批的实习计划;
2、毕业实习
(1)省内实习
① 在教务处领取并填写实习费包干支取表须有经办人、院系负责人、教务处审批签字;
② 提供交通费票据;
③ 填写报销单,单位财务一支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省外实习
① 领取报销单据
包括外埠出差报销单,出差日志及票据粘贴单;
② 粘贴票据
将车船票、订票费等小票粘贴在票据粘贴单上,同时将张数和金额写在粘贴单据右下角表格的相应位置并加以合计;
③ 填写单据
包括出差审批表、外埠出差报销单(补助费及大写金额栏除外),订票费填写在交通工具费的其它栏内。
④ 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专业实习(见习),参照以上相应标准由教务处审批开支;
4、以上手续齐全并稽核后,请携带经费IC卡到财务处办理。
(三)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金的报销
1、提交有关发放表
① 发放学生奖学金应提交享受奖学金的文件及学生名单;
② 发放学生困难补助金应提交学生申请及发放表;
2、编制发放表并经学生本人签名;
3、办理批准发放手续
① 学生奖学金由学生工作处提出发放计划,经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批准发放;
② 学生特困、困难补助,由学生本人写出申请,所在院系提出意见,报学生工作处核准,经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审定发放;
4、填写报销单,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以上手续齐全后,携带经费IC卡到财务处稽核办理财务手续。
(四)学生活动费用的报销
1、提供院系领导审批的活动计划;
2、提供正式发票
3、以上手续齐全后,携带经费IC卡到财务处稽核办理财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