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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流程

差旅费报销流程

 

(一)省内一般出差及外埠一般出差

1、办理青海师范大学职工外出审批表(人事部门提供);

2、在财务处领取差旅费报销单、票据粘贴单;

3、将车船票、订票费、行车寄存费、住宿费等发票粘贴在票据粘贴单上,同时将张数和金额填写在粘贴单的相应位置;

4、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5、票据粘贴单、差旅费报销单均由部门主管经费的领导签字;

6、需乘坐飞机的教职工,必须事先办理教职工出差乘坐飞机审批表(审批表可从财务处主页下载);

7、以上手续齐全后,携带经费IC卡到财务处稽核办理财务手续。

(二)会议差费

 1、提供书面会议通知,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

2、会议收取的会务费必须与会议通知上书写的金额一致;

3、以上手续齐全后,携带经费IC卡到财务处稽核办理财务手续,注:省内差旅费报销办法严格按照青财行字[2005]1069号文件;省外差旅费报销办法严格按照青财行字[2007]1501号文件执行。

(三)职工探亲路费

1、在组织人事部领取职工探亲审批表;

2、到财务处领取票据粘贴单,将车船票粘贴在票据粘贴单上,同时将张数和金额填写在粘贴单的相应位置;

3、以上手续齐全并稽核审批后方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