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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证明材料对照表

青海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证明材料对照表

 

  

    

商品房贷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4份;单身提供户口簿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预售合同》4份;

4)加盖售房单位财务印章的预付房款收据复印件4份。

二手房贷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4份;单身提供户口簿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原件复印件2份;

3)已经办理完过户手续的,提供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西宁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4份;房屋过户中所发生的房屋不动产交易契税凭证原件(完税日期在一年以内)及复印件2份;

4)未办理完过户手续的,提供原《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异地贷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4份;单身职工提供户口簿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原件复印件2份;

3)抵押西宁市城区现有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3份; 

4购买期房,提供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复印件2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各3份;首付款收据原件复印件2份;

5购买现房,提供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已过户至本人名下《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距申请时间不超过2年的不动产交易契税凭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

6)抵押直系亲属住房或为直系亲属异地购房,提供直系亲属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4份;单身提供户口簿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直系亲属证明,同户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3份;不同户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单身职工提供户口簿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原件复印件2份;

3)商贷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未还清商贷的,提供商贷还款明细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已还清商贷的,商贷还款明细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商贷结清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抵押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购房产,购买期房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复印件2份;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2份;购买二手房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及不动产交易契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6)抵押本人西宁市城区其他现住房,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3份;原贷款银行出具的同意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抵押直系亲属西宁市城区现住房,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3份;直系亲属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4份,单身者提供户口簿或离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直系亲属证明,同户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2份;不同户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贷款银行出具的同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归还直系亲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提供直系亲属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单身者提供户口簿或离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直系亲属证明,同户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2份;不同户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贷款银行出具的同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