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为省级部门一级预算单位,下设校本级、附属中学、附属第二中学、附属第三中学四个二级预算单位。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财务处在学校党委、行政及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下设预算中心、综合办公室、会计核算中心、会计结算中心。全处现有职工16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15人、临聘1 人。在编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4人,中级职称8人,中高级职称人员比例为75%。全处具有硕士学位的3人,本科以上人员比例为100%。
财务处在一代又一代财务工作者的努力下,建立了一支素质较高、业务较强的专业财会队伍,形成了“规范、高效、快乐、和谐”的优良作风,制定了较为系统、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实现了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的转变。近年来,在资金筹措、收费组织、预算安排、会计核算、经费控制、资产管理、效益分析、系统运行、制度创新、财务公开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不少经验和办法。
财务处以服务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为宗旨,按照“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的总体要求,秉持“依法理财,规范管理,提升效能,服务发展”的工作理念,在预算、核算及财务管理各领域苦练内功,不断探索综合性大学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规律,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为实现西部地区有特色、高水平、现代化的应用综合型大学办学目标提供财务保障。
(更新时间:2023.09.10)